关于转发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暖心励志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3-07-11 16:42:37|浏览人次:1865
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驻会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暖 心励志·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 号)文件规定,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且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合格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中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 教育的子女。
二、资助标准
 (一)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标准为 7000 元/人,相对困难、意外致困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标准为 5000 元/人。
 (二)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和接受特殊教育的困难职工家庭残疾子女,助学标准为 3000 元/人。
三、办理程序
 (一)困难职工申请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向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提交下列资料:
  1.《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 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附件 1)。
  2.《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 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第 9 项所列资料的原件或复印 件。
  3.其他资料:如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包括由职工赡养的已满 60 周岁或未满 60 周岁但失去主要劳动能力的父母、无法独立生活且无其他依靠的兄弟姐妹,需提供承担主要赡养责任并且共同生活的证明资料;如医疗费用支出票据较多,需填写《医疗费单据汇总统计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
 (二)基层工会核查建档
  1.审核资料:困难职工所在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入户核查其家庭困难状况,填写《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第 10 项《入户核查表》。
  2.公示公告:将拟救助困难职工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3.提交资料:将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申请资料及公示场景图片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提交上级工会审核。
  4.填报表格:填写《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23 年“暖心励志·金秋助学”活动拟受助人员明细表》(附件 2)、《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数据比对信息录入模版》(附件 3)和《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委托书》(附件 24)(纸质和电子版),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上级工会。
 (三)上级工会审核
  上级工会审核困难职工纸质申请资料和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电子档案资料,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于规定时间内将汇总后的《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23 年“暖心 励志·金秋助学”活动拟受助人员明细表》《困难职工家庭 经济状况数据比对信息录入模版》和《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总职工服务中心,并按文书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困难职工纸质档案资料。
 (四)省总职工服务中心复核
  省总职工服务中心根据各上级工会报送的《湖北省总工 会职工服务中心 2023 年“暖心励志·金秋助学”活动拟受助人员明细表》和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困难职工档案资料,复核救助对象资格和救助金额,将复核结果反馈各上级工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备案。
 (五)资金拨付
  省总职工服务中心将金秋助学资金拨付至困难职工个人银行卡,将帮扶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各级工会于资金发放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额、发放时间等情况通知困难职工家庭,并将救助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申报时间
  非应届生:2023 年 8 月 4 日之前完成;
  应届生:2023 年 9 月 1 日之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规范申报。各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负首要核实责任,要严格履行入户核查、公示等程序,确保职工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不瞒报、虚报;各上级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负审核责任,要对职工档案进行逐项核查。省总职工服务中心将委托有关部门对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对于经证实存在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根据有关规定追回救助金,注销档案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建档申请。
  (二)全面摸排,应帮尽帮。各级工会要按照鄂工办2020〕26 号文件要求,对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档案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及时申报救助,做到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全覆盖、无遗漏。对于不符合建档条件的,按调查、认定、审批、调整程序分别
进行注销、脱困处理。
  (三)宣传发动,增强实效。各级工会要健全困难职工主动发现机制,通过政策宣传、入户走访、自主申报等方式,向职工宣传工会帮扶救助政策和具体申请办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并申报救助。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不断增强工会困难帮扶工作的时效性和影响力。活动完成后,填写《2023 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 5)和《2023 年度工会金秋助学资助情况
统计表》(附件 6)于 9 月 10 日前报送省总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青 张冬
联系电话:027-88738109 027-88738111
附件:
1.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 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
2.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23 年“暖心励志·金秋助学”活动拟受助人员明细表
3.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数据比对信息录入模版
4.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委托书
5.2023 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6.2023 年度工会金秋助学资助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23 年 7 月 6 日